Thursday, May 08, 2008
discriminated exploitation
《21世纪经济报道》网站刊登了题为《对罪人的爱》 的文章,探讨“80%的网友投票支持‘对于砍手党应该就地击毙’”背后的人性与社会问题。我对这个问题有新的视角: 1.关于击毙:就地击毙并不是一个十全十美的解决方案,一个损失是,击毙砍手党成员后,就少了一个犯罪研究的对象。通过对这个对象的研究,可能给我们对经济、社会、犯罪行为学的看法带来启示。当然,这是比较次要的事,重要的是: 2.谁是罪人?为什么会出现“砍手党”?显然是社会下层的生存空间受了社会上层的挤压。犯罪问题的根源,不是犯罪嫌疑人失去道德约束,而是有资本有权力的人不公正的对待下层人士。渲染砍手党作案手段的残忍,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激起“义愤”,是一种转移注意力的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对社会不公的关注被一个受挤压群体与另一个受挤压群体的内部斗争代替。定量的分析一下:谁是我们的主要威胁?房地产开发商、石油化工厂、制药厂,还是维吾尔小偷、砍手党?这种维持社会稳定的方法,称作“歧视性剥削(discriminated exploitation)”,即:温和的剥削大多数人,然后非常严酷的、彻底的剥削少数人,剥削到这些人完全失去讨回公正的能力(通过取消他们受教育的权力,让他们不懂法律,甚至无法理解谁应该为他们的遭遇负责),使他们开始以反社会的方式报复。而首当其冲遭到报复的,自然不是躲在高墙深院后的高层,而是受到温和剥削大多数--他们为了谋生,不得不暴露于犯罪威胁下,而他们占有的社会资源又不足以自我保护。加上媒体的误导,受到温和剥削的大多数就把受到严酷剥削的少数当成了“敌人”,而上层再以“惩罚犯罪者”的姿态出现,竟成了大多数人的盟友,从而逃脱了社会的约束。维持对多数人较温和的剥削无疑是“明智”的,因为乘上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结果是客观的,而“引导社会中下层产生内部矛盾”,是保持这种格局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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